门
1.方形宅不要用圆拱门(墓门)。回教寺、立法局等例外。
2.门口地毯的作用是入房或入门时揩净鞋底的脏物,故只能放在门外,不可放在门内。
3.入门两边不可放置高大的盘栽植物,这种布置令人有压迫感。
4.正对大门的地方不可以安置装饰屏风,妨碍地气进入(风水布置除外)。
5.大门在左,通入内室的门忌开向右方。
6.入门先见厨或厕,不吉,主败。
客厅
1.客厅要求视觉良好,不能有碍眼(阻碍视线)的家私摆设。
2.客厅如果是用吊灯,就不适宜另加其他形状的灯饰。天花板上,略加一些浮雕形状的装修则无大碍。
3.客厅不能采用反光物品,否则等于将煞气布满客厅。
4.客厅的门,对面忌开室内宫。
5.大厅忌有螺旋形楼梯(类似电钻),尤忌在大厅中央。
6.客厅沙发套数不能重复,一套即可,最忌一套半或者是两套不相干的桌椅。犹忌义方一圆、两套不同之沙发与桌椅并用。
7.客厅局面初分如过于宽大,忌分间一室作卧室。
8.一间住宅有两个客厅,其面积不宜相近,应一大一小,前厅面积大些,后厅面积要小些。小客厅与厨房太接近,又或饭厅与厨房距离太近,都主大凶。
|